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规定,青海师范大学校友会筹备办公室按照有关社团的选举经验和普遍做法,经广泛征求校友代表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章程规定,校友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217名,常务理事86名,会长1名,副会长9名,秘书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名。
第二条 本次成立大会选举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学校根据校友会筹备办公室的意见,经过充分协商后,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第三条 理事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鼓掌通过,若有异议举手说明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员过半数赞成时,方可当选。
第五条 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